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铝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委托珠海市昌毅兴环保有限公司承担“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铝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水口镇到永红卫村6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茂名市循环经济示范中心是茂名市目前唯一一家大型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中心,可进步完善茂名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体系建设,防止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和风险,满足茂名市日益增长的危险废物处置需求,为茂名市危险废物的终端处置提供有力支撑,项目己建成一期项目(以下简称“现有项目”,已于2018年12月8日获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批复,批复文号为粤环审[2018]461号)并申请获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号为:91440983MA4X9RCH2H001V),现已处于试运行阶段;年处理飞灰量10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桂平
联系电话:1881890702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珠海市昌毅兴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700788168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